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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北京外国留学生汉语之星大赛报名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10-17 】

请没有报名的同学抓紧报名,我校报名截止到4月17日。附大赛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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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9

第五届北京外国留学生汉语之星大赛

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汉语网

北京高教学会外国留学生工作研究会

二、参赛人员

就读于北京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质高校及科研院所,有正式学籍,具备一定汉语基础,具有汉语表现能力的外国留学生。

三、报名办法

个人报名,比赛采用如下报名方式:

(一) 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在各校留学生办公室报名;

(二) 登陆北京汉语网(www.bjchinese.bjedu.cn),参加“汉语之星”大赛网络答题在线报名;

(三)本次大赛不向参赛学校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2013年4月17日。

四、大赛形式和内容

(一)比赛形式:

1.比赛全程分为海选、初赛、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最终产生第五届北京高校留学生十大汉语之星。

2.比赛突出考察汉语实际应用能力,以丰富多样的比赛形式来考验选手的汉语应用和汉语表现水平。

3.各轮次比赛中,采取多题设关、分次淘汰的方式,逐步决出最终获胜者。由评委现场打分评判,过程充分透明。

(二)比赛内容

1.海选:海选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词汇积累考察,通过现场抽签,给定词语类别,请选手按要求列举范围内的词汇,例如“四字成语”等。第二环节为连词成句,选手根据给定的词语,连成几句话,进行讲述。海选成绩排名前180位选手进入初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举办海选分赛场。

2、初赛:初赛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成语故事表演,选手自备一个汉语成语故事,限时2分钟,现场做独立表演。第二环节为才艺表演,选手表演一段自选汉语才艺(包括朗诵、讲故事、快板、绕口令、相声、歌曲、京剧等),限时3分钟。初赛成绩排名前60位的选手进入复赛。

3、复赛:复赛包括两项内容。首先选手围绕组委会规定的主题自拍视频,限时3分钟,视频要内容积极,富有创意,选手个人才艺表演须在视频中有所体现。选手上场后随机抽取另一名选手的视频进行播放,此时评委为拍摄视频的选手打分(包括汉语分和才艺分)。视频播放完毕后,场上选手阐述播放视频的立意以及感受,并与评委互动,回答问题,评委为场上选手打分。选手的复赛成绩视频得分以及现场表现两项得分的累加,排名前20位的选手进入决赛。

4、决赛:决赛设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求职秀”,比赛前抽签决定不同职业目标,选手现场以演讲、表演等方式,可通过视频、幻灯片、配乐等多种形式作为辅助,表现自己的汉语水平,并接受评委的现场提问。第二环节为才艺展示,选手选取一首歌曲或一段戏剧片段、电影片段、小品片段等,重新填词并现场表演展示,特别鼓励留学生自创与大赛主题相关的节目参赛。第一环节与第二环节得分之和为决赛得分。

决赛得分占选手大赛总得分的90%,复赛得分占选手大赛总得分的10%,按照大赛总得分排序,淘汰分数较低的10人,产生本届比赛的十大“汉语之星”。

五、评选原则

1.组委会将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各场次比赛进行评选。

2.比赛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六、奖励

(一)进入复赛的选手(60名)获得的奖励如下:

1.获得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2.免费参加“中国文化之旅”活动。

(二)进入决赛的选手(20名)获得的奖励如下:

1.决赛第11名至第20名的选手将获得比赛二等奖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品。

2.决赛前10名的选手将荣获2013年度北京外国留学生“汉语之星”称号,并获得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和奖品。

3.所有进入决赛的选手将参加“中国文化之旅”活动。

(三)决赛辅导教师奖:获得汉语之星选手的辅导教师将获得相应的证书和奖品。

(四)学校优秀组织工作奖:凡举办海选分赛场的学校和组织工作突出的学校获得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优秀组织工作奖。

七、活动日程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3年4月17日

(二)海选:

时间:2013年5月4、5日

地点:待定

(三)初赛:

时间:2013年5月11、12日

地点:待定

(四) 复赛:

时间:2013年5月25、26日

地点:待定

(五) 决赛:

时间:2013年6月9日(暂定)

地点:待定